交通事故案例
您当前位置: 首页 法律文集

严重超载致3死12伤 肇事车主被判4年

2018年7月18日  邢台交通事故赔偿法律服务主任   http://www.jtsgpcfls.com/


    近日,违章载客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三死十二伤的贵州天柱县农民肖先坤,被天柱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,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13.64万余元。

    肖先坤系天柱县瓮洞镇上柳村村民。2005年12月2日,肖先坤驾驶四轮农用运输车从天柱县瓮洞镇载河沙运往该镇上柳村,其车驾驶室超坐,货厢超载且违法载客十余人。当该车途经瓮(洞)上(柳)线4km+500m处时,车辆侧翻于道路右侧路坎下,造成肖某某等三人死亡、蒋某某等十二人受伤。经天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,肖先坤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。

    事故发生后,被告人肖先坤到公安机关投案。

文章来源:邢台交通事故赔偿法律服务主任

律师:王延军[河北]

邢台市信都区达盛法律服务所

联系电话:15511998377
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: http://www.jtsgpcfls.com/news/view.asp?id=919935230544 [复制链接]
All Right Reserved 邢台交通事故赔偿法律服务主任
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@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:15511998377 技术支持: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

王延军

邢台交通事故赔偿法律服务主任
服务热线 155119983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