挂靠情形下,如何确定损害赔偿的主体?
2018年2月8日 邢台交通事故赔偿法律服务主任 http://www.jtsgpcfls.com/
在这种情况下,若被挂靠单位收取管理费或得到了经济利益,被挂靠单位应对挂靠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;若被挂靠单位未收取管理费或未取得其他经济利益,仅仅是地方政府基于管理的需要要求挂靠,被挂靠单位既不是运行支配者,也不是运行利益的归属者,自然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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