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摩托车驶上有轨电车道与汽车相撞 致一死一伤

2017年11月28日  邢台交通事故赔偿法律服务主任   http://www.jtsgpcfls.com/


与汽车相撞一死一伤

  商报讯 苏州高新区的有轨电车已经开始运营,市民在尝鲜有轨电车沿途山水风光的同时,一定要记得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。这不,就有市民飞速驾着摩托车在有轨电车专用车道上行驶,蛮闯红灯后撞上小轿车,生生把自己的同伴给摔死。前天,虎丘法院就审理了该起交通肇事案。

  今年6月29日中午12点27分,小郝与自己的两个同事相约去购物,三人同坐一部两轮普通摩托车,由小郝驾驶在去往商店的路上,而这条道路原本有六股车道,中间的两股当时已经铺上了有轨电车的轨道,只有两侧的车道可以正常通车。小郝认为他经常看到有很多市民在轨道上穿越、行走或骑车,于是他很放心地骑行在电车专用车道上。然而他不仅擅自占用车道,而且在行驶到十字路口时,忽视交通信号灯由直行跳为左转的变化,毫不减速,一头撞上了刚刚起步正准备左转的小轿车。由于小郝的骑行速度非常快,导致摩托车上的三个人在撞击之后全部飞了出去。让人遗憾的是,其中一名小郝的同事因颅脑受损当场死亡。经交巡警支队虎丘大队认定,小郝负该起事故主要责任,小轿车负次要责任,小郝的两名同事不负事故责任。

  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小郝在驾驶机动车过程中,无证驾驶机动车辆,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,因而发生重大事故,致一人死亡,一人轻伤,且负事故主要责任,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,鉴于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可以从轻处罚,故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。

  法官提醒,城市轨道交通关乎着每一位市民的福祉,市民一定要严格遵守《苏州市有轨电车交通管理办法》和《苏州市有轨电车乘车规则》,“红灯停、绿灯行”是最基本最简单的法则,然而很多人都忽视它,以至于在形形色色的“中国式闯红灯”和“中国式过马路”的行为背后,有太多鲜血乃至生命为之付出代价,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切忌存在侥幸心理而无视相关的交通法律法规,只有遵守规则才能珍爱自己的生命、尊重他人的生命。


文章来源:邢台交通事故赔偿法律服务主任

律师:王延军[河北]

邢台市信都区达盛法律服务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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